在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期内,国贸15-2班贺连娜(2015101426)因为加权成绩计算有误,其在全院学年加权成绩排名不符合国家奖学金推荐条件,根据威尼斯wns.8885556《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院字【2017】37号)文件的评选要求,经威尼斯wns.8885556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和审查,按照全院学年加权成绩排名顺序和不能获得国家奖学金的限制条件,取消国贸15-2班贺连娜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调整英语15-2班薛倩倩(2015102709/加权成绩88.17)为推荐人员。
现将调整推荐情况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0月10日—10月16日,请广大师生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8583
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