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日程安排
1、2012届毕业生第一批派遣材料(协议书、回原籍申请、解约函)接收时间截止到6月21日(含)。
2、6月22日—7月2日期间,毕业生可正常签约,但不能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也不能在院、校两级办理审核手续;7月3日起(工作日)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开始接收第二批派遣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并办理审核手续,第二批派遣的具体时间待学校向教育厅请示后确定,大约在7月中下旬,毕业生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派遣状态。7月3日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切勿直接邮寄至学校,以防丢失。毕业后领取报到证需要本人的毕业证原件或经学院验证原件后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为避免毕业证在携带过程中丢失,毕业生可在离校前将毕业证复印,由学院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作为领取报到证的凭证。如委托他人代领报到证,毕业生本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委托他人代办并亲笔签名,代办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上述复印件代领报到证。
3、学校毕业生网上派遣信息核对时间为6月15日—6月18日,如发现问题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将问题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上报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
4、6月22日—7月2日招就处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将集中进行数据核对、整理、汇总、派遣方案的制定及报到证的制作、发放等工作,恕不接待学生。
二、2012届毕业生派遣细则
(一)相关说明
1、主动申请回原籍相关说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主动申请回原籍的,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回原籍申请表》,按照其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派遣政策(“2012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可在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回原籍申请表》,并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回原籍信息,到学院审核后,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已在生源地有明确就业意向的毕业生,请同时提交接收函等相关材料。主动申请回原籍的学生,毕业后档案、户口转回原籍。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四年内,签订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后,将原报到证(蓝、粉联:本、专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粉联)、通知书(即白联,在档案中)、就业协议交回学校,可调整派遣至签约单位(如签约单位为生源地单位,可直接在生源地办理调整派遣)。调整派遣手续只可办理一次,请毕业生慎重考虑后办理。
特别说明:近年来各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优先录用当地大学毕业生,故一般会要求有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如毕业生打算在原籍就业或报考当地事业单位,需要在毕业之后及时将档案转回原籍的,建议主动申请派遣回原籍。
2、批量被动回原籍相关说明:未签约(含解约后再未签约)、升学或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学校统一按照其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派遣政策,采取就大不就小的原则统一派遣到生源地(生源地政策可派遣到省的不派遣到地级市,可派到地级市的不派到县)。报到证(蓝、粉联)由学生自己领取(务必保存好),通知书(白联)由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保管,户口、档案留在学校(档案留校保存最长时间为两年,两年后转递回原籍),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如不办理调整派遣手续,但需将档案转回原籍者,需提交相关单位的调档函或录用函等材料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如需迁移户口,凭报到证(蓝、粉联)到学校户证科自行办理(户籍在学校托管的最长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可为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两年后销户,不能出具证明,只能办理迁出手续,具体情况请学生咨询学校户证科)。被动回原籍的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四年内签订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后,将原报到证(蓝、粉联)、通知书(白联)(毕业后两年内没有要求转档的毕业生,其白联在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毕业后已要求转档和毕业两年以上者白联在生源地档案管理机构)、就业协议交回学校,可调整派遣至签约单位(如签约单位为生源地单位,可直接在生源地办理调整派遣)。调整手续只可以办理一次,请毕业生慎重考虑后办理。
特别说明:批量被动回原籍的学生,如对学校原定回原籍方案有异议,在符合生源地派遣政策的前提下,可派到下辖的市、县,按主动回原籍对待,档案、户口毕业后随转。具体操作办法参照“主动申请回原籍相关说明”。
3、签约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说明:毕业生如签约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只需在学院领取并签署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择业代理协议书》,即可派遣至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毕业后档案、户口转至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太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不收服务费。择业代理期间,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可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转入或迁出,组织关系转接,补办或更换身份证,代办养老、医疗保险及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并主要依据档案材料为毕业生出具有关考试、结婚、出国、出境等证明材料。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四年内签订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后,凭原报到证(蓝、粉联)、通知书(白联在档案中)、就业协议、择业代理协议书直接到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可调整派遣至签约单位。调整手续只可以办理一次,请毕业生慎重考虑后办理。
特别说明:毕业后不计划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建议签约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中心后的报到、落户手续由学校统一代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学校统一交至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无需本人到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4、关于“手续不全”、“先签”的说明:“手续不全”为就业协议书已交到学校但是用人单位接收手续不齐全(用人单位所在地接收函未交)的标注;“先签”为就业协议书学校已盖章,但用人单位公章不全,协议书没有交到学校的标注。请毕业生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核实信息,如属于这两类情况请尽快完善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派遣。
(二)学院工作:
1、通知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含推免本校研究生和考取本校研究生),要求本人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输入升学信息,其后学院按以下流程操作:在看到信息后先不要审核,在“学院未审核”中先出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直接可导出表格,具体步骤请参考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管理办公室qq群的操作视频),出表后再集中审核;同时向学生收回空白协议书(系统中协议书号显示为2000000和4000000者除外,因其协议书未发或已收回),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统一报送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并进行审核。
特别说明:已签约或协议书丢失的同学在办理解约和挂失手续后方可办理升学手续。
2、通知确定与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约的毕业生,要求本人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输入签约信息,学院参照上述本校升学毕业生的操作流程办理, 6月13日前学生将与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择业代理协议书》交于学院,统一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3 、通知主动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要求本人在就业信息网下载《回原籍申请表》,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回原籍信息,并于6月19日前上交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统一交回招就处审核。
4、向毕业生解释主动申请回原籍、批量被动回原籍、签约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政策,以及相应的档案、户口迁转办理事宜(见前述相关说明)。
5、通知所有毕业生在6月15日—6月18日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派遣信息,如有问题和学院联系,6月19日报回学院汇总。各学院于6月21日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核实、修改。
6、通知手续不全、先签以及已输入派遣信息但未完成审核手续的毕业生尽快交回接收函、就业协议,如6月19日前仍未交回,则第一批不能派遣。
7、通知毕业生第一批派遣手续办理(包括协议书审批、解约手续办理)的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8、通知毕业生个人手续办理时间为除周二、周五下午,周四上午的工作日。
9、通知所有毕业生于6月10日前登陆就业信息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提交个人联系方式。
10、通知毕业生在毕业前后,及时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查看相关的派遣信息。
11、提醒所有毕业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报到证一旦丢失或污损,对后续的就业手续办理以及未来的工作调动将带来很多麻烦,甚至无法补救。
12、各学院组织毕业班辅导员逐一走访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未提交信息的毕业生,落实这部分同学的就业情况后,各学院统一出表(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数据管理/所有毕业生/未提交状态下导出表格,在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栏目中填写拟就业单位的信息或无),于6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1498670@qq.com。
对虽未签署就业协议但有明确就业意向的毕业生,辅导员要通知其尽可能提交单位的接收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6月21日前统一报送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毕业生离校后,辅导员要继续与毕业生尤其是派遣至生源地和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动态,收集其实际就业单位的接收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特别说明:毕业生提交的接收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等同于就业协议,故不作为派遣依据。
注:1、《2012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最新公告”栏下载。
2、2012届派遣联系人:陈晓芳:6014158 13935163610
办公地点:虎峪校区地学楼三层学工部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
2012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须知.doc
2012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doc
回原籍申请新.doc
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协议书违约换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