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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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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09浏览量:来源: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神圣使命,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要求;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将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对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的要求

1、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各团支部与辅导员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团组织与辅导员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团员教育。

2“推优”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院团委的具体组织下,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和所在党支部党员的全程监督下,由基层团学组织负责落实。

二、“推优”单位

1、各学生组织上学年干部考核基础分≥3的,在院团委的组织下,由其所在基层团学组织推优。

2、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必须在本支部推优。

3、各学生组织干部任职不够一年的,不得在团学组织内推优。

三、“推优”人数

1、毕业班“推优”人选,由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本支部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讨论确定。

2、三年级各支部确定“推优”人数≤3人,二年级各支部确定“推优”人数≤2人。

3、各学生组织上学年考核基础分≥3的干部“推优”人数不超过本组织现任考核基础分≥3的干部已参加党课培训人数的1/3.

四、“推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各方面都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扎实,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经太原理工大学党校培训且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不予推荐:

①、受校、院各类纪律处分者;

②、截至目前仍有在挂课程者;

③、二、三年级同学政治理论课有不及格情况者;

④、上学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班内2/3以后者;

⑤、三年级截至目前,所有不及格课程学分>12学分;二年级截至目前,所有考试中不及格课程一门;

五、“推优”时间

“推优”工作从2011412日开始至420日止,4201800前未将材料上报院团委者视为主动放弃。

六、“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推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2所在“推优”单位根据“推优”条件,确定本次推优对象,制作并打印《“推优”测评表》。

3、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具体程序如下:

①、团支部书记清点到会人数,实到会团员人数达到应到会团员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②、团支部书记介绍有关文件及支部本次推优的情况并简要介绍推优对象情况。

③、推优对象宣读《“推优”申请》。

④、本支部成员自由发言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⑤、向到会的团员分发打印版《“推优”测评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支部推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⑥、团支部书记组织现场唱票,并将所有推优对象得票情况如实记录于《“推优”测评票数统计表》,并上报院团委,原始选票和《“推优”申请》留档备查。

⑦、“推优”结束后,按照获得票数多少,选取规定推优人数,现场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上报表》。

4、院团委对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院团委确定后,送交各学生党支部,上报院党委、校团委。

七、注意事项

1、“推优”大会必须在老师和学生党员到会的情况下进行。

2、《团支部推优情况上报表》和《“推优”测评票数统计表》必须如实、认真、全面填写,内容不能遗漏。

3、团支部书记将所有候选人的本人申请、选票、结果等资料存入支部档案,将《团支部推优情况上报表》、《“推优”测评票数统计表》及《团支部推优情况上报表》电子版上报院团委。

4、如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不按照推优规定执行,出现舞弊现象的,一经查实,本支部“推优”结果作废并取消该支部当年评优选先资格,情节较重的将依照《团章》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分,本学期的“推优”工作由团委在广泛征求本支部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

5、“推优”工作结束后,团委将公示“推优”名单,对于在公示期间同学们有反映问题的“推优”对象,一经查实,将取消“推优”资格。(联系电话,长风:6534444千峰:4117713

注:“推优”电子表格在通知栏内下载,填写完备后以辅导员为单位汇总并发到xiandaikejituanwei@126.com,同时必须上交辅导员、与会党员签字后的纸制表格。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威尼斯wns.8885556推优测评表.xls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威尼斯wns.8885556推优测评票数统计表.xls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威尼斯wns.8885556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上报表.xls

 

共青团威尼斯wns.8885556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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