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发[2009]60号)以及《关于我校大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停止公费医疗事宜的通知》(校后[2009]4号)精神(有关文件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处网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切身利益,配合做好学生参加医保工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使每一位学生真正了解有关医保政策。现将2010年新生及上一年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大二以上学生有关医保事项安排如下:
1、大一新生缴纳医疗保险费具体时间详见《2010年新生入学体检及收费的通知》。
2、新入学的研究生及博士生于2010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按班缴纳医疗保险费。
3、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前,请在学校主网页下载《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系统》(内附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4、使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采集系统》完成本班参保学生信息的录入、核对工作,在缴费时需要将如下材料同时交回医保办:
(1)录入参保学生信息的“U”盘。
(2)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核对登记表。此登记表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完成后用A4纸张打印,并由参保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
5、大二以上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于2010年9月26日下午3:00-6:00缴纳医疗保险费。
联系电话:6018976 6014391-805
附件: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采集系统
太原理工大学医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